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一)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本县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制定本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我县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5.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参与制定米林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7.参与制定米林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8.承担推进米林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米林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9.拟订我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0.负责我县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及制度,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12.负责我县新建、改建、扩建等燃气管道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
13.负责我县人民防空工作,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人民防空报警体系,加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防护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保护措施。
(二)米林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主要职能:
1.负责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组织或参与对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抽查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
4.负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负责定期对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5.负责我县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6.指导规范我县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指导和监督我县有形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施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检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等部门机关。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
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16914.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4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住建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1637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09.61万元、农林水支出35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3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6914.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374.6万元,占96.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44万元,占3.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691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2万元,占1.73%;项目支出16620.32万元,占98.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2年住建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14.0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14.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39.44万元、上年结转1637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09.61万元、农林水支出35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3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2.3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0.15%、卫生健康支出15.87万元,0.1%、节能环保支出250.36万元,1.48%、城乡社区支出12409.61万元,73.36%、农林水支出3517.5万元,20.8%、住房保障支出695.3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2万元,与2021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与2021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50%。主要是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25.63%。主要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医疗保险改革,功能分类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36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9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上升0.52%。主要是人员经费有变动;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0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2年新增加项目。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12.17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上升31.58%。主要是预算数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5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3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2900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584.5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2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553.07万元,2021年无预算数,主要是2021年预算项目追加结转资金及2022年增加项目。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0.51万元,与2021年持平。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7.9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持平。
因公出国(境)预计0团组、0人,公务用车预计购置0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5批次、30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本级米林县住建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3万元,比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资金25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地方资金25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全县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1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9%;县直办公楼维修维护,资金8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1%;厕所革命,资金7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截止2022年1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住建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