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位于米林县西南方向,全镇辖区面积2590.8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050米,距县城60.3千米,全镇管辖18个村居,农村户口共1038户4147人。现阶段,卧龙镇人民政府职责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乡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带动村居基础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在农牧区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农牧民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发展力度,不断壮大党在农牧区基层的力量。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村务政务公开,扩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牧区和谐。加强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增强社会自治能力,促进农牧区和谐发展。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牧区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收资源,为农牧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为农牧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体系。(二)部门机构设置。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卧龙镇人民政府机关。
第二部分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 1185.760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3.87万元;上年结转11.89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8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 1185.7609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11.8909 万元, 占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73.87万元,占 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 1173.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07.62 万元,占 94 %;项目支出 66.25 万元,占 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85.7609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73.8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902.9 万元、上年结转 11.8909 万;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73.87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0.6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1.28 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73.87 万元,比2020 年预算减少 69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02.9 万元,占 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1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70.68 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 81.28 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与上年持平。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与上年持平。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5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2.10万元,下降8%。主要是人员变动。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上升20%。主要是人均标准提高。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与上年持平。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96.6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01万元,下降8%。主要是人员变动。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2%。主要是人员变动。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8%。主要是人员变动。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70.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2%。主要是人员变动。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1.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03万元,下降7%。主要是人员变动。
……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7.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9.5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8.0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 万元,公务接待费 1.2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增加) 1.3 万元,压缩 5 %,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减少 。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8.06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03 万元,降低(增长) 8.4 %。主要是 人员变动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 3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出差、下村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资金 0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地方资金 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0 ,资金 0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