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南伊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
2、加强农村疫病防控,防治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对农民健康、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造成严重损害。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4、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医院产生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康复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纳入米林县南伊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 1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5.03万元,支出总计245.0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3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45.0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年初无结转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45.03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余分配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4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4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16万元,占98.42%;项目支出4.33万元,占1.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5.03万元,支出245.0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3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2年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14万元,占9.0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5.78万元,占79.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1万元,占11.0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207.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减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做预算;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根据2023年1月工资人数调剂年初预算中不足部分;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保险基数调整;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26.71万元、津贴补贴133.18万元、奖金5.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1万元、住房公积金16.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8.18万元。公用经费13.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3.91万元、电费0.82万元、邮电费3.8万元、差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3.47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51.67%,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01万元,下降39.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修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01万元,下降39.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66.1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05平方米,业务用房149.1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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