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南伊乡小学(含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3)、指挥、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对各处(室)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
(4)、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
(5)、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加强对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全面实施“五育”。
(7)、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努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
纳入米林市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米林县南伊乡小学(含幼儿园)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附件1.米林市南伊乡小学(含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987.21万元,支出总计1,987.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67.18万元,增长267.1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167.2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年初结转结余820.00万元,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987.2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核算要求当年预算结转资金不再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核算要求当年预算结转资金不再结转。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核算要求当年预算结转资金不再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16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2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98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68万元,占48%;项目支出1,024.52万元,占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7.21万元,支出1,987.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2.81万元,下降32.14%,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减少。支出增加267.18万元,增长15.5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20.00万元,主要是科普楼建设项目预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普楼建设项目预算结转。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核算要求当年预算结转资金不再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核算要求当年预算结转资金不再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7.18万元,增长15.5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788.9万元,占9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37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33.73万元,占1.7%;住房保障(类)支出101.21万元,占5.09%。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4%。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9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正常差异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小学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部分项目支出周期长,导致部分资金支付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资金未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4.31万元,支出决算为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部分缴费当年未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部分缴费当年未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22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部分缴费当年未支付,一是年初预算补助标准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及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9.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部分缴费当年未支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0.41万元,支出决算为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二是缴费基数提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32.82万元、津贴补贴474.67万元、奖金4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住房公积金38.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助学金116.61万元。。公用经费40.0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4.77万元、水费0.81万元、电费0万元、取暖费2.4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0.34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工会经费8.34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其他交通费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校园整校提升经费无法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与上年无差异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米林市多卡小学(含幼儿园)与2022年一样无“三公”经费的预算与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3年度米林市多卡小学(含幼儿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792.6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70平方米,业务用房10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317.6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年末在建工程1629.2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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