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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商务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商务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商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商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

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落实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以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系统信息化部署,推进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拟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全县外贸企业行业指导工作。指导边民互市贸易。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县相关产业的影响。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内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三)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四)管理全县接受政府间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口岸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设定对外口岸的前期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商务局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行业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城乡尤其是农牧区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发展上台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和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

第四条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

第五条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5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纳入米林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正科级),米林市商务局部门本级

内设机构1个,米林县供销合作社。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附件1.米林市商务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54.83万元,支出总计954.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减少)505.7万元,增长(下降)52.9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30.2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224.57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经费125.7万元,西藏达尔亚干藏医药产业园项目用水经费4.25万元,米林县2023年“幸福米林·悦享消费”提振消费专项资金77.8万元,2022年未休满假补助1.53万元,快递下乡进村补贴资金13.5万元 需要延迟到2023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4.56万元,增长(下降)49.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954.8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3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9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3万元,占40.35%;项目支出569.60万元,占59.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4.83万元,支出954.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5.7万元,增长52.9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支出增加505.7万元,增长52.9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4.57万元,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2023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24.56万元,增长(下降)49.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505.7万元,增长(下降)5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浮动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末追加保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38.78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1%。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项)。年初预算为31.67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保险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保险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体检费不够追加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险追加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6%。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事务流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不够追加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7.2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5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易出故障使用次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6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占3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19万元,(下降)270.37%。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38万元,(下降46.91%,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易出故障使用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42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商务业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增长(下降)6%。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33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及商务领域业务工作组增多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米林县商务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8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79万元。其中:

1.2021年结转资金用于付项目尾款;

2.2022年未休满假补助用于未休假人员补贴;

3.2021年结转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宣传片、宣传用品等

4.招商引资经费用于招商引资宣传片、宣传用品等

5.快递下乡进村补贴资金用于邮政快递下乡补贴资金;

6.米林县2023年“幸福米林·悦享消费”提振消费专项资金,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振米林消费市场活力

7.2021年结转资金,用于付项目尾款

8.西藏达尔亚干藏医药产业园项目用水经费,用于拨付项目尾款。

9.干部职工体检费,用于拨付干部体检费。

10.南伊乡南伊路西侧、达尔亚干药业南侧拟用地电力、通讯、水利设施拆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用于拨付该项目资金。

11.米林县2023年“幸福米林·悦享消费”提振消费专项资金,用于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振米林消费市场活力

12.林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用于5个乡镇内外贸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

1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5个乡镇内外贸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

14.关于调整2022年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用于购买市场监测设备及检测户补贴。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米林市商务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6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米林市商务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商务、招商引资业务事宜下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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