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六、基本数字表
十七、机构运行表
十八、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
十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二十、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包括米林县委编办、米林县老干部局、米林县公务员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部门主要职能和人员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三)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部分乡(科)级班子、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
(八)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县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乡(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落实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三)拟订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四)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县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十二)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结合米林实际,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三)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二十四)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的管理、录入、上报;做好离退休干部区外安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十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七)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十八)加强县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导和指导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三十)负责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一)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
(三十二)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构成情况
2022年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行政编制30人,参照公务员2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11人,其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总收入333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1.37万元。2021年总收入6872.2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537.7万元,同比减少51.48% ,较上年减少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项目减少;2022年总支出3334.56万元,2021年总支出6129.0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794.47万元,减少45.59%,因2022年我单位部分往年项目完工,项目经费使用增加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316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3.1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存量资金)。比上年减少1128.24万元,同比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年初结转结余171.37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21年项目未拨付的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本年支出3334.5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794.47万元,减少20.13%,其中,基本支出865.92万元,占总支出的25.97%;项目支出2468.64万元,占总支出的74.0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计0万元,主要为2020年及以前年度资金已上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48万元,占50.55%;教育支出35.78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6万元,占8.42%;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占1.45%;农林水支出1186.43万元,占35.58%;住房保障支出97.81万元,占2.9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33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92万元,占25.97%;项目支出2468.64万元,占74.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641.4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3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4.23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0.39万元;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35.7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123.7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14.4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41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6.87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3.66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0.02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96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0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09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26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05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09.41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184.09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592.93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4.38万元;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3.4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第四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2021、2022年我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1年同比增长0.07%,原因为2022年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2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工作组费用,2022年接待共计0次0人次。
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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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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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10.5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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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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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5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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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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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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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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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5.78万元,差旅费5.0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8.39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米林县委组织部实施预算绩效项目6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8.64万元。其中:
1.2021年干部人才培训费用于干部人才培训;
2.2021年强基办工作经费用于强基办工作;
3.2022年强基办工作经费用于强基办工作;
4.2022年干部人才培训费用于干部人才培训;
5.2022年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订阅报刊费用于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订阅报刊;
6.2022年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争先创优”激励资金用于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争先创优”激励;
7.2019年第八批强基惠民工作经费用于第八批强基惠民工作;
8.2020年“两新”工委工作经费用于“两新”工委工作;
9.2020年强基惠民第九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用于强基惠民第九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含取暖费18万;文艺演出队工作经费134万元);
10.2020年米林县县乡村换届工作经费用于米林县县乡村换届工作;
11.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用于机关党建工作;
12.2021年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50%)用于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13.2021年“五共五固”军地基层经验推广费用用于“五共五固”军地基层经验推广;
14.2021年调整强基办经费用于调整强基办;
15.2021年柔性人才用于柔性人才;
16.2021年外派跟岗学习用于外派跟岗学习;
17.2021年强基惠民第九批延迟及第十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用于强基惠民第九批延迟及第十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18.2021年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创先争优激励经费用于新时代干部精准驻村创先争优激励;
19.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用于机关党建工作;
20.2022年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50%)用于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21.2022年驻村干部交通补助等用于驻村干部交通补助等;
22.2022年党内激励帮扶资金用于党内激励帮扶;
23.2022年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用于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
24.2022年离退休领域党建现场会用于离退休领域党建现场会;
25.2022年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党建办)用于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26.2021年专招生安家费用于专招生安家;
27.2022年“双百计划”经费预算指标用于双百计划;
28.2022年第十批延迟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用于第十批延迟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29.2022年“双百计划”经费预算指标双百计划经费用于双百计划;
30.2022年五共五固工作推进会经费用于五共五固工作推进会;
31.2022年“双百”计划人员经费(补充部分)用于“双百”计划人员经费;
32.2022年第十一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自治区、市)用于第十一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
33.2022年"双百计划“经费预算指标用于"双百计划“经费;
34.2022年退休干部“三大节日慰问经费”用于退休干部“三大节日慰问;
35.2022年退休干部职工文艺队活动经费用于退休干部职工文艺队活动;
36.2022年装修及购置退休干部职工第四党支部活动室基础设备资金(存量资金)用于装修及购置退休干部职工第四党支部活动室基础设备资金;
37.2022年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用于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
38.2022年第十一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自治区、市)用于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
39.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奖励补助;
40.2020年党校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党校专项工作;
41.2021年党校培训经费用于党校培训;
42.2021年老干部管理经费用于老干部管理;
43.2022年党校培训经费用于党校培训;
44.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干报酬待遇经费用于乡村振兴专干报酬待遇;
45.2021年党校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党校专项工作;
46.2020年老干部参观考察经费用于老干部参观考察;
47.2021年老干部特需经费用于老干部特需;
48.2021年老干部支部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支部活动;
49.2022年老干部特需经费用于老干部特需;
50.2022年老干部管理经费用于老干部管理;
51.2022年老干部支部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支部活动;
52.2022年乡村振兴专干经费用于乡村振兴专干;
53.2021年老干部慰问金用于老干部慰问;
54.2022年老干部慰问金用于老干部慰问;
55.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体检经费用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体检;
56.2021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5:3:2自治区561.85+县224.74)用于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
57.2020年米林县扎西绕登乡呑布容村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建设项目用于米林县扎西绕登乡呑布容村农畜产品加工销售建设项目;
58.2020年卧龙镇日旭村水果种植项目用于卧龙镇日旭村水果种植项目;
59.2020年丹娘乡康布热村樱桃种植项目用于丹娘乡康布热村樱桃种植项目;
60.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羌纳岗嘎蔬菜大棚、扎绕扎村藏鸡养殖)用于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61.2021年村民监督委员工资(县级配套)用于村民监督委员工资;
62.2021年第十批强基惠民工作经费用于第十批强基惠民工作;
63.2021年市本级配套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资金含2020年2名“三岩”搬迁村两委干部用于市本级配套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资金含2020年2名“三岩”搬迁村两委干部;
64.202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市级配套30%用于村务监督委员会;
65.2021年县本级配套村居干部报酬和业绩考核提标资金用于县本级配套村居干部报酬和业绩考核提标;
66.2022年村民监督委员工资(县级配套)用于村民监督委员工资;
67.2022年三老人员生活补助用于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