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职责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乡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带动村居基础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在农牧区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农牧民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发展力度,不断壮大党在农牧区基层的力量。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村务政务公开,扩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牧区和谐。加强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增强社会自治能力,促进农牧区和谐发展。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牧区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收资源,为农牧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为农牧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体系。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8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边境事务协调办公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米林镇人民政府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米林市米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83.52万元,比上年增加955.17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支出预算2483.52万元,比上年增加955.17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483.52万元,同比增加955.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2.57万元,占99.96%。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483.52万元,同比增加955.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571.8万元,占63.29%;项目支出911.72万元,占36.71%。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99万元,占5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6万元,占6.81%;卫生健康支出90.82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126.79万元,占5.11%;农林水支出847.91万元,占34.15%;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185.1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5.13万元,上升9.73%。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 机关服务(项)预算数为18.3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上升10.87 %。主要是人员数量增长;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25 %。主要是项目增多;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69.06万元,比2024年增加2.92万元,增长1.76%。主要是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9.46万元,比2024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5.37%。主要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1.36万元,比2024年增加9.78万元,增长13.66%。主要是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26.79万元,比2024年增加15.23万元,增长13.65%。主要是人员增加;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预算数为5万元,为今年新增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预算数为847.91万元,为今年新增预算。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预算数为0.95万元,为今年新增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1.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2.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472.32万元(基本工资214.71万元、津贴补贴761.56万元、奖金6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9.0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72万元、住房公积金126.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05万元。
公用经费99.4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9.48万元(办公费20.00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差旅费8.12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万元)、工会经费22.9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量减少。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48万元,比上年增加8.52万元,上升9.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2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8934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2482.9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米林镇雪卡沟DBBQ产业配套项目 |
847.91 |
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
人大例会 |
1.50 |
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人大会议顺利开展。 |
廉政灶补助经费 |
18.36 |
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
为民办实事经费 |
30.00 |
推动财政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
环境整治经费 |
5.00 |
开展环境的日常整治及维护。 |
政协工作经费 |
3.00 |
维护政协日常工作运行。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
0.36 |
加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
米林镇人大之家经费 |
5.00 |
维护人大之家日常运行。 |
工会经费 |
22.97 |
发挥工会积极性,提高工会履职能力。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4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