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 1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综合室(案件审理室)职责。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编发、审核、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各类综合性文稿、纪检监察信息;机关对外综合统筹协调和后勤服务管理;党风政风监督的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分析汇总等日常性工作;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负责对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牵头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统筹安排本部门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人员履行案件审理职责;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第一、二纪检监察室职责。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负责以联系监督方式履行对市直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派驻监督;联系监督乡镇领导班子及市管理干部,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联系监督单位的党风政风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工作的谋划部署推进任务;承办市管理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相关工作,办理所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 3 个机构、 0 个处(详细到 0 个二级单位、 0 个三级预算单位。
无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640.2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40.28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9.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3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640.28 万元,同比增加8.03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我部门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40.28 万元,占 100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占 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640.28 万元,同比增加 8.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620.28 万元,占 96.88 %;项目支出 20 万元,占 3.12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40.28 万元,同比增加8.0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640.28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9.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0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4.9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5.33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40.28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 8.03 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我部门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40.2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9.03万元,占7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01 万元,占9.53%;卫生健康支出 34.91 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 45.33 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479.03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 0.2 %。主要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20 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 10 万元,增长 100 %。主要是案件数量增加,纪检监察办案专项资金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60.4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32万元,增长3.8%。主要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3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8%。主要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2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4.5%。主要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5.8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主要人员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9.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3.8%。主要是人员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5.3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0.4%。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20.2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58.6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98.73万元(基本工资91.29万元、津贴补贴278.2万元、奖金2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0.4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7万元(失业保险0.36万元、工伤保险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69万元(为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45.33万元。
公用经费 61.61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46万元(办公费17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员通讯补贴3.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工会经费8.1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
2024年预计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预计0辆、保有1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2批次、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1.61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 0.12 万元,增长) 0.20 %。主要原因是 人员正常变动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主要是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 个,资金 20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2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 个,项目名称 纪委监委专项经费 ,资金 20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中共米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米林市监察委员会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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