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 1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米林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林芝市委及米林市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三)承担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全市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部分乡(科)级班子、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
(八)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县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乡(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落实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三)拟订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四)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县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十二)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结合米林实际,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三)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二十四)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的管理、录入、上报;做好离退休干部区外安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十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七)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十八)加强县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导和指导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三十)负责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一)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
(三十二)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机构5个,包括米林市委编办、米林市委老干部局、米林市公务员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无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5789.27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789.27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86.74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245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6.3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2.83 万元、农林水支出326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6.52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5789.27 万元,同比减少4254.07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89.27 万元,占 100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5789.27 万元,同比减少 4254.7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1694.07 万元,占 29.26 %;项目支出 4095.2 万元,占 70.7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89.27万元,同比减少4254.07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789.27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86.74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245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6.3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2.83 万元、农林水支出326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6.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789.27 万元,比2023年减少 4254.07 万元,主要原因: 项目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78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86.74 万元,占 32.59 %;教育支出 245 万元,占 4.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4万元,占4.255%;卫生健康支出62.83万元,占1.085%;农林水支出3261.84万元,占56.34%;住房保障支出86.52万元,占1.4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874.05万元,比2023年减少3215.97万元,减少367.94%。主要原因是去年有党校新建项目等,今年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827.6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75.99万元,上升 10.11 %。主要是单位干部人数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185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74.98 万元,下降 28.84 %。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干部人才培训费减少;
4.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1万元,减少0.21%。减少主要原因是党校培训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95.02万元,比2023年减少4.45万元,减少4.47%。减少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办公经费的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3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3万元,增长4%。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35万元,比2023 年增加22.08万元,增长23.6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67万元,比2023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5.5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3年增加0.51万元,增长51.5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39万元,减少5.06%。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5.51万元,比2023年增加10.63万元,增长23.69%。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04.38万元,比2023年减少142.53万元,减少4.39%。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无结转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46万元,比2023年减少188.95万元,减少54.55%,减少主要原因:功能科目调整,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列为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6.52万元,比2023年增加7.9万元,上升10.0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694.0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615.3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712.38(基本工资165.75万元、津贴补贴491.83万元、奖金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5.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17万元(失业保险1.5万元,工伤保险0.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62万元、住房公积金8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51万元(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78.69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63.85万元(办公费19.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差旅费17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残保金6万元)、工会经费14.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没有变动 。
2024年预计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预计 0 辆、保有 2 辆,国内公务接待预计 5批次、15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没有变动 。
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78.69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8.27 万元,增长 11.74 %。主要原因是 人员变动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 县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主要是 公务用车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2 个,资金 4095.2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4095.2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2 个,分别是:
1.干部人才培训,资金3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85 %;
2.强基惠民经费,资金138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3.70 %;
3.“两新”工委工作经费,资金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7 %;
4.机关党建工作经费,资金85.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09 %;
5.党校培训经费,资金19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4.79 %;
6.老干部管理经费,资金7.6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9 %;
7.老干部健康疗养经费,资金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22 %;
8.老干部特需经费,资金2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59 %;
9.老干部支部活动经费,资金4.4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1 %;
10.老干部慰问金资金33.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83 %;
11.农牧区税费改革资金(县),资金157.4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84 %;
12.驻村办工作经费,资金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61 %;
13.党校科研经费,资金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5 %;
14.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资金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5 %;
15.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225.8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5.51 %;
16.退休干部职工文艺队活动经费,资金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0 %;
17.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补贴,资金4.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0 %;
18.机关党建培训经费,资金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46 %;
19.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资金,资金701.4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7.13 %;
20.村务监督委员补助报酬,资金64.2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57 %;
21.人才工作经费,资金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61 %;
22.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党建办),资金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22 %;
23.远程教育系统运行维护专项工作经费,资金8.8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2 %;
24.年度综合考核专项工作经费,资金1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4 %;
25.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县级配套),资金69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6.85 %;
26.党校专项办公经费,资金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9 %;
27.专招大学生一次性购买生活必需品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2 %;
28.村民监督委员工资42.8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5 %;
29.驻村专干体检费6.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7 %;
30.干部人事专项工作经费9.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3 %;
31.农村党员干部系统远程教育系统工作经费8.8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2 %;
32.乡镇党建工作经费,资金1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90 %。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