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 1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米林县自然资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地方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 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地方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地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实施米林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按照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自然
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6.统一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权等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含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4)与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草原资源调查、草场承包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5)与县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市自然资源局机关。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6203.0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3.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万元、其他支出3505.6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6203.06 万元,同比减少14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结转资金规模较大,而本年过会时结转资金还未下达。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203.06 万元,占67.76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000万元,占 32.24%。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6203.06万元,同比减少 145.5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度年初结转资金规模较大,而本年过会时结转资金还未下达 。其中:基本支出 509.91 万元,占 8.22 %;项目支出 5693.15 万元,占 91.7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203.06 万元,同比减少 145.5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度年初结转资金规模较大,而本年过会时结转资金还未下达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4203.06 万元、政府性基金 20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1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万元、其他支出3505.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203.06 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 1570.44 万元,主要原因: 本年预算包含新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3267.65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203.0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 15 万元,占 1.26 %;卫生健康支出 28.12万元,占 0.6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70.14 万元,占 13.56 %;住房保障支出 39.10 万元,占0.9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0万元,占0.16%;其他支出 3505.65 万元,占 83.4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52.14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 5.62 万元,下降 12.08 %。主要是人员变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31 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 0.01 万元,下降 3.33 %。主要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0.7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5.66 %。主要是事业人员减少。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 3.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 1.21 万元,增长66.48 %。主要是行政人员变动。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 25.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4万元,下降 14.83 %。主要是人员变动。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89.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24万元,增长1.89 %。主要是人员变动。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 100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减少 279.7万元,下降 73.66 %。主要是过会时结转资金未下达。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预算数为 70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7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增加。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预算数为 5.6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减少 140.96 万元,下降 96.18 %。主要是草原确权登记初始工作基本完成。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5万元,与2023年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9.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2.28%。主要是2024年人员变化。
1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自然灾害防治(款)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预算数为 6.9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 2.7万元,增长 64.29 %。主要是项目变化。
13. 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预算数为 3505.65 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 3505.6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是本年预算包含新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3267.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09.9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75.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37.65万元(基本工资75.88万元、津贴补贴236.71万元、奖金25.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2.1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1万元(失业保险0.7万元、工伤保险0.31万元)、住房公积金39.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09万元。
公用经费 34.8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7.81万元(办公费8.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证金4.8万元)、工会经费6.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0%。
2024年预计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预计 0 辆、保有 1 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 5 批次、 3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200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4.8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28万元,降低(增长)0.81 %。主要原因是 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1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主要是 公务用车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1 个,资金 5693.1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5693.15 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米林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 ,资金 5.6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1 %;项目名称解决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资金 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44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经费资金 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9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4.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7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互联网专线电路租金费用资金 2.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05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经费资金 6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5 %;项目名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79 %;项目名称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经费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7 %;项目名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3267.6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57.4 %;项目名称派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23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4.18 %;项目名称征地补偿费20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5.13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然资源局2024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