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 1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米林县总工会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县工会全县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5)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6)协助米林县委、政府做好自治区、市、县劳模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县全国劳模、自治区劳模、市劳模、县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县全国、自治区、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米林“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县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受县委委托,协助管理乡(镇)、县直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9)负责援藏工会、内地工会和各县(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内设 1 个机构。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71.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71.70万元,同比增加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70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71.70万元,同比增加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1.7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70万元,同比增加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1.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70万元,比2023 年预算数增加16.7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1万元,占7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10.73万元,占6.25%;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占7.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29.2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95万元,上升10.19%。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18.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上升2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上升1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16万元,上升8.60%。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8.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5万元,上升2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5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3万元,上升9.97%。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11.78万元(基本工资25.84万元、津贴补贴77.62万元、奖金8.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2万元、工伤保险0.1万元、休假探亲费4.58万元、住房公积金13.57万元。
公用经费12.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4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通讯补贴0.98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2024年公车辆保有1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米林市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6万元,增长35.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资金0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米林市总工会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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