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六、举借债务公开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政务环境,提出提升政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推进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努力构建“一网、一门、一次”工作格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县政务服务网建设并负责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集中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履行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监管工作。
(五)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活动和公共资源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指导乡(镇)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 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机构2个,包括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米林县财政局机关。
第二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3年度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398.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12万元、上年结转2.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98.11万元,同比增加28.85万元,同比上升0.78%,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经费。其中:上年结转2.99万元,占0.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12万元,占99.25%。
三、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9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万元,占86.16%;项目支出55.11万元,占13.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8.11万元,同比增加28.85万元,同比下降(或上升)7.8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收支大幅度减少。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8.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95.12万元,上年结转2.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76万元,占79.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万元,占8.52%;卫生健康支出21.44万元占5.39%,;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占7.0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398.11万元(含上年结转)比2021年预算增加28.8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11万元,基本支出343万元,占86.16%;项目支出55.11万元,占13.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4.57万元,上升20.97%。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3.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41万元,上升0.78%。主要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上升0.11%。主要是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上升0.10 %。主要是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 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 2.99万元,上升100%。主要是医疗保险改革,功能分类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 0.16万元,上升0.70%。主要是医疗保险改革,功能分类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46%。主要是人员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02万元,上升12.09 %。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30.54万元(基本工资52.31万元、津贴补贴161.13万元、奖金1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3.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64万元(失业保险0.43万元、工伤保险0.21万元)、住房公积金28.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5万元。
公用经费20.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万元(其中:办公3.3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4.67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100%。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0.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2022年、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表(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增减数% |
公务接待费 |
0.91 |
0 |
10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3年我部门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11.31%。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本级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本级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资金55.1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55.11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
1.项目名称干部职工体检费,资金2.9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43%;
2.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运转经费,资金52.1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4.57%。
五、扶贫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举借债务公开情况情况。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本级机关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