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 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六、基本数字表
十七、机构运行表
十八、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
十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二十、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米林、法治米林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米林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县各级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米林法规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直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级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米林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米林县法学会。
(十一)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政法委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人员构成情况
2021年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行政编制4人(科级领导职数4名)。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工人1人,其他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2人)。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存量资金)25.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82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0.9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342.43万元,增长56.05% ;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一项铁路运输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52.20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92.79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59.41万元,增长20.11%;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一项铁路运输项目。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75万元,其他收入25.83万元。比上年增加342.43万元,同比增长56.05%,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一项铁路运输项目。年初结转结余13.82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20年项目未拨付的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52.20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92.79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59.41万元,增长20.11%。其中:基本支出383.21万元,占40.24%;项目支出568.99万元,占59.76%。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计1.2万元,主要为项目结转资金用于平安建设、双联户等因工作需要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36万元,占5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18.68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占4.42%;交通运输支出313.56万元,占33.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1万元,占41.37%;项目支出543.16万元,占58.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52.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党委办公厅(室)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8.9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7.88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92.76万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30.4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1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1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68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40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5.6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313.5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第四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2020年同比减少100%,原因为2021年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公务接待;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与2020年同比增长5.31%,因为2021年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2021年无公务接待。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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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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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5.5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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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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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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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3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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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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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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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2.15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3.84万元,维修(护)费0.65万元,工会经费4.20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生活补助费6.19万元。
三、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实施预算绩效项目1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8.99万元,其中:
1.“双联户”户长工资用于发放全县“双联户”户长工资。
2.2021年米林县护路队员工资用于发放护路队员工资。
3.综治经费用于我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4.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专项经费用于我县反邪教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5.“双联户”管理经费用于我县“双联户”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6.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专项资金用于我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7.217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我县217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8.法学会工作经费用于我县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9.平安经费用于我县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10.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用于我县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宣传、推进等。
1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存量资金)用于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12.调剂护路员前期安置经费(存量资金)用于前期安置护路队员相关支出。
13.护路护线自治区级8-12月劳务费用于支付我县护路队员工资自治区拨付部分。
14.护路护线取暖费用于发放我县护路队员的取暖费。
15.2021年护路联防配套缺口资金用于支付2021年县级配套工资。
16.2021年综治经费用于我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开展、办公、宣传、推进等。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