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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六、基本数字表

十七、机构运行表

十八、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

十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二十、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第三部分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西藏米林县司法局机关。部门内设机构5个,包括西藏米林县司法局机关、米林县法律援助中心、西藏米林县司法局米林司法所、西藏米林县司法局卧龙司法所、西藏米林县司法局里龙司法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司法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相关资料的藏文翻译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6)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7)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

负责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乡镇司法所主要职能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22年西藏米林县司法局行政编制12个,参公编制3个,年末实有人数20人(科级领导3人,一般干部1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4人,,其他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2人,合同工1人,三支一扶1人)。

第二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79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存量资金)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5.14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7.99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315.10万元,上升65.92%,较上年增长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45.40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48.04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02.64万元,下降13.72%。较上年下降原因为项目经费使用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53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9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0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477.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96万元,同比上升12.5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浮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本年支出645.40万元,2020年我单位本年支出748.04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02.64万元,下降13.72%,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48.08万元,占69.43%;项目支出197.32万元,占30.57%。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计147.69万元,主要为项目结转资金用于乡镇司法所建设费用等因工作需要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5.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38.44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04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类)21.72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类)49.2万元,占7.6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支出64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08万元,占69.43%;项目支出197.32万元,占30.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9.8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368.98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9.46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42.28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6万元;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服务(项):1.58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0.28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项):35.75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06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2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22万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8.98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1.7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第四部分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西藏米林县司法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0.59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0.57万元,与2020年同比增加3.51%,原因为业务检查督导较上一年度增加;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5.4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3.66万元,与2020年同比上升48.63%,原因为本年度业务工作下乡较多;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大检查费用,2021年接待共计5次55人次。

西藏米林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8

6.03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8

0.59

3.公务用车费

6

5.4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5.44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0.34万元,其中办公费8.61万元,印刷费12.05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4.04万元,差旅费5.48万元,维修(护)费5.4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公务接待0.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西藏米林县司法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藏米林县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西藏米林县司法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1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32万元。其中:

1、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用于业务支出及装备购置;

2、2019年司法转移支付用于业务支出及装备购置;

3、2019年装备及业务经费用于业务支出及装备购置;

4、2020年司法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业务支出及装备购置;

5、2021年司法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业务支出及装备购置;

6、2019年地方政法基础设施(乡镇司法所)建设资金用于乡镇司法所建设支出;

7、2020年人民调解经费用于人民调解业务支出;

8、2021年人民调解经费用于人民调解业务支出;

9、2021年普法宣传用于普法宣传业务支出;

10、2021年法律援助经费用于法律援助业务支出;

11、2021年社区矫正经费用于社区矫正业务支出;

12、法律顾问经费用于聘请法律顾问支出。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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