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
十六、基本数字表
十七、机构运行表
十八、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
十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二十、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第三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2个,包括米林县水利服务站、水利局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能和人员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米林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落实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按规定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米林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米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米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米林县水利电力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人员构成情况
2021年西藏米林县水利局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人,参公2人,其他人员 3人(工人1人,公益性2人,三支一扶1人)。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946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存量资金)412.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28万元。2020年总收入11838.1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371.10万元,同比下降20.03% ,较上年减少原因为: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较少;2021年总支出5722.17万元,2020年总支出5706.2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5.93万元,上升0.28%,因2021年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项目经费使用增加较多。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本年收入433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6.71万元;其他收入412.36万元(2021年存量资金)。比上年减少4311.95万元,同比下降49.8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等。年初结转结余5128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20年项目未拨付的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本年支出5722.1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5.93万元,上升0.28%,其中,基本支出497.24万元,占总支出的8.69%;项目支出5224.93万元,占总支出的91.31%。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计3744.90万元,主要为项目结转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等因工作需要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5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1万元,占0.81%;卫生健康支出26.72万元,占0.51%;农林水支出5124.10万元,占97.59%;住房保障支出57.08万元,占1.09%。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支出525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24万元,占9.47%;项目支出4753.57万元,占9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42.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项):26.72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370.53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195.18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924.93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6.00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83.58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3.8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98.69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121.32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58万元;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3.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0万元;2021年支出59万元,2020年支出20.60万元,同比增加38.40万元,增长186.41%。原因为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64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资金。
第四部分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西藏米林县水利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1年公务接待0.4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0.12万元,与2020年同比增长233%,原因:接待人员和批次增加;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为2020年和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3万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3.77万元,与2020年同比增长100%,原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国事宜。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1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检查费用,2021年接待共计3次32人次。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7.56 |
7.17 |
|
1.因公出国(境)费 |
3.77 |
3.77 |
|
2.公务接待费 |
0.79 |
0.4 |
|
3.公务用车费 |
3 |
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1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2.01万元,邮电费3.16万元,差旅费6.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77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生活补助费2.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西藏米林县水利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米林县水利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2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24.93万元。
1、2020年农村饮水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卧龙本宗、米林帮仲、下却村饮水提档升级。
2、2019年重点山洪治理资金主要用于雪嘎浦曲防洪工程水利项目。
3、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羌纳乡结果灌区、扎绕中小河流等水利项目。
4、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资金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专项网费。
5、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防汛演练、采购等。
6、米林县新城区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资金主要用于4个水毁修复项目。
7、新城区防洪工程扎绕段水毁修复工程主要用于4个水毁修复项目。
8、米林县立地灌区水毁修复工程资金主要用于立地村原有渠道维修。
9、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2019年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
10、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丹娘崩嘎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11、2020年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主要用于里龙河里龙段、帮则段治理工程。
12、2021年县城防洪堤维修养护工程资金主要用于4个水毁修复项目。
13、2021年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供水维修养护。
14、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第一批公益性维修养护饮水安全维修。
15、2020年扎绕乡康萨片区灌溉资金主要用于康萨片灌溉项目。
16、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养护资金主要用于第二批公益性维修养护饮水安全维修。
17、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安全饮水维护工程。
18、2021年雅江下游水土流失保护(县级)资金为过度资金,拨付给派镇人民政府。
19、2021年防汛资金主要用于堤坝加固、河道清理、防汛物资采购、防汛值班等
20、2020年防汛资金主要用于堤坝加固、河道清理、防汛物资采购、防汛值班等
21、2020年巴嘎防洪堤修复资金主要用于巴嘎防洪堤修复。
22、2021年小型农田水利水利维护资金主要用于白拉、玉松村饮水改造。
23、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主要用于派镇索松灌溉工程。
24、2020年丹娘乡康不热村防洪堤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丹娘乡康不热村防洪堤建设项目。
25、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存量)主要用于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26、河道清淤工作经费(存量)主要用于我局清淤船清砂、托运等支出。
27、河湖范围管理划界编制费(存量)主要用于河湖划界项目支出。
28、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尾款(存量)主要用于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
29、2019年关于BJ小康村建设水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丹娘防洪堤工程。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