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纳入米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包括巡察办、巡察组。
米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落实措施,部署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计划、方案,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筹备组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其他会议,收集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加强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规范巡察准备、进驻、汇报、反馈、移交、整改和巡察“回头看”等工作;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加强巡察进驻准备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重大事项报告、阶段性汇报和巡察反馈事宜;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了解情况,抽调信访、财会等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参加巡察工作;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巡察组工作开展提供服务保障;审核修改巡察组的谈话报告、线索报告和拟提交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专题报告和反馈意见;审核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建议,经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成员同意后,按照规定分别移送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处理,督促其按规定时限办理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协助巡察组审核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领导小组报告。其他应当配合巡察组开展的工作。
3.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进驻、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三公开”。
4.调整充实巡察工作人才库员,提出每轮巡察的人员调配和任务分工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5.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保证巡察工作规范、高效。
6.配合县纪委做好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接受监督。
7.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层层落实保密责任,严防跑风漏气尤其是问题线索流失、外泄。
8.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巡察办、巡察组人员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巡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全面、能打硬仗的巡察队伍。
中共米林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2个)
1.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3.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了解、研判、报告工作;
5.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回访督查工作;
6.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详细到 0 个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 268.0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 268.05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5.13 万元, 占 99.4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2.92 万元,占 0.5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 262.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2.92 万元,占 84.79 %;项目支出 40 万元,占 15.2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68.05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262.92 万元、上年结转 5.13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3.68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4.0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67 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62.92 万元,比2020 年预算增加 24.51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3.68 万元,占 81.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9 万元、占 7.41 %;卫生健康支出 14.08 万元、占 5.36 %;住房保障支出 15.67 万元、占 5.9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纪检监察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173.68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12.04 万元,增长 7.45 %。主要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19.25 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加 0.98 万元,增长 5.36 %。主要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0.24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长 0.24 万元,增长 4.35 %。主要是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14.08 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加 1.51 万元,增长 12.01 %。主要是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 15.67 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加 0.77 万元,增长 5.17 %。主要是人员变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纪检监察事物(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4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10 万元,增长 33.33 %。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22.9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97.36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25.56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教育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填列本部门涉及的免费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具体科目。)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4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1.42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 0.07 万元,压缩 1.5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量,国内公务接待 1 批次、 7 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本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5.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0.13 万元,降低(增长) 5.11 %。主要是 人员变动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下乡出差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 个,资金 40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 万元,地方巡察专项资金 4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0 ,资金 0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