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米林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林芝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自治区、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自治区、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落实自治区、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自治区、市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落实自治区、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米林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自治区、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0个二级预算单位。
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米林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316.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0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316.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6.34 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3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9.34 万元,占 72.5 %;项目支出 87 万元,占 27.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16.34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16.34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34 万元,比2020 年预算增加 78.36 万元,主要原因:新增调入人员4人,新增公务用车1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277.02万元,占87.57%;住房保障支出17.10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21.81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47万元,增加 33.48 %。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0.14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增加 100 %,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0.27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加 35 %,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15.95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72万元,增加 42.03 %,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75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加 15.38 %,主要是米林县城乡居民人口每年逐步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12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增加 100 %,主要是米林县6065人员每年逐步增长。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174.07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2.68万元,增加32.48%,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新增公务用车1辆。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 17.1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99万元,增加30.43%,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29.3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10.18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19.16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教育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填列本部门涉及的免费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具体科目。)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9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92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增加 2.96 万元,增长 308.33 %,主要原因是 新增公务用车1辆 。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9.16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7.3 万元,增长 61.55 %。主要是新增调入人员4人,新增公务用车1辆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3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下乡宣传医保支出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 个,资金 87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87 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 个,分别是:1、项目名称: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 75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6.21%;2、项目名称: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 12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3.79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