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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乡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乡镇卫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健委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米林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目录,制定米林县卫生应急、计划免疫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米林县基层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综合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建立米林县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米林县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米林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发展动态,提出并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并组织落实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生育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米林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工作。

12、组织拟订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米林县基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15、负责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米林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相关职责。

16、落实促进中医药、藏医院事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医药、藏医药的理论、医术、医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加快发展中医药、藏医药事业。

17、负责拟定米林县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米林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商情进行抢救,防止和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蔓延。

19、医管办负责按时足额划拨中央、自治区、地区各级医疗基金,安排部署农牧民参加医疗基金,组织筹集医疗基金,管理农牧区医疗基金,核发医疗证件。

20、医管办按规定及时足额报销医疗费用,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农牧区医疗管理和运行等情况。

21、医管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牧民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凭据或相关证件。

22、承担米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23、承办米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1个机构及7个乡镇卫生院。0个二级预算单位。

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卫计委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科、妇幼科、党建科、财务室、档案室。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乡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乡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8273.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36万元、上年结转5239.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6万元。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8273.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5239.87 万元, 63.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36万元,占36.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303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79万元,占68.4%;项目支出958.57万元,占31.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273.23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73.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033.36万元、上年结转 5239.87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6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8.3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31万元,占6.04%;卫生健康支出2693.89万元,占88.81%;住房保障支出156.16万元,占5.15 %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74.6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30.73 万元,增加 21.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7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0.89  万元,增加 22.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失业保险费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0.68 万元,增加 20.9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伤保险费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6.0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50.87 万元,增加  19.1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综合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 50 万元,减少  25  %。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机关服务(款)乡镇卫生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4.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349.9 万元,增加  37.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  4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4  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2 万元,增加  4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3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103.94 万元,增加  30.7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  45.5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 111.35 万元,减少  80  %。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7.1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67 万元,增加  126.42  %。主要原因是需要发展中医(民族医)技术,提高预算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2021年预算数为32.6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33万元,减少  1  %。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3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25.62 万元,增加  25.9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调整。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16万元,比2020 年执行数增加29.48万元,增加23.27  %。主要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8.7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76.0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2.99万元,压缩10.56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7辆,国内公务接待 4批次、32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7家乡镇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0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05万元,增长17.36%。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卫健委执法执勤用车1 辆、业务用车 1 辆;乡镇卫生院医护用车 5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资金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4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名称卫生监督经费,资金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无扶贫资金。

)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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