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米林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为中共米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编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委组织部,承担县委编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三)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部分乡(科)级班子、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
(八)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县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乡(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落实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三)拟订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四)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县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十二)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结合米林实际,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三)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二十四)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的管理、录入、上报;做好离退休干部区外安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十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七)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十八)加强县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导和指导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三十)负责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一)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
(三十二)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五条 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5名(不含兼职,含县委编办领导职数),其中含正科级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职和编办主任各1名。
第六条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 5411.02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411.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395.07万元, 占 44.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15.95 万元,占 55.74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 3015.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37万元,占 21.96 %;项目支出2353.58万元,占78.0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11.0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5.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015.95万元、上年结转 2395.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5.87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0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3.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8.84 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5.95万元,比2020 年预算增加 83.38 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05.87 万元,占 93.03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6 万元,占 2.03 %;卫生健康支出43.73万元,占1.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45万元,占1.87 %;住房保障支出48.84万元,占 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08.7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93%。主要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3.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3.78万元,比上年减少27.31%。主要是人员变动,培训次数变化。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248.37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 118.37万元,增加91.05 %。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补助增加。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比上年减少20.83%。主要是人员变动,培训次数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63.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2.47万元,比上年增加409.91%。主要是增加退休第四支部活动室。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主要是三老人员工资浮动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小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主要是人员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基本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主要是人员变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主要是人员变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3.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7万元,比上年减少5%。主要是人员变动。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0.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77.8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02%。主要是村两委班子工资浮动。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7.02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是发展村集体经济。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2.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主要是村务监督委员工资浮动。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8.8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95%。主要是人员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05.92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56.45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9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增加) 3 万元,(增长) 39.53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3量,国内公务接待 7 批次、75 人。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2021年部门本级组织部门等 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6.45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3.03 万元,增长5.67 %。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 县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3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 个,资金2353.5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2353.58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分别是(项目名称 干部人才培训 ,资金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6 %;强基办工作经费,资金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7 %; 选派第一支部书记交通补助, 8.2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5 %;“两新”工委工作经费,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1 % ;“五共五固”军地基层经验推广费用,2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85%;机关党建工作经费,47.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02 %;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50%),175.7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7.47 %;党校培训经费,7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3.19%;党校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85 %;老干部管理经费,7.3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31%;老干部健康疗养经费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92 %;老干部经费,3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2.75 %;老干部特需经费,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25 %;老干部支部活动经费,5.4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0.23 %;“三老人员”补助(上级转移支付) ,155.9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6.62 %;老干部慰问金,2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15 %; 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5:3:2自治区561.85+县224.74),786.5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42 %;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自治区276+县级138),41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7.60 % ;农牧区税费改革资金(县),157.0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6.67 %;村民监督委员工资(县级配套),42.5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81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