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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商务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西藏林芝市商务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商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商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

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落实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以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系统信息化部署,推进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拟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全县外贸企业行业指导工作。指导边民互市贸易。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县相关产业的影响。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政策,依法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内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三)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四)管理全县接受政府间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口岸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设定对外口岸的前期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商务局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行业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城乡尤其是农牧区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发展上台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审核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事项和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

第四条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 3 名。

第五条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5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1个,米林县供销合作社(副科级)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2020年度决算

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2020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38.76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62.8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24.1万元,下降16.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39.16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7.5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31.59万元,上升85%。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8.76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6万元,占12.4%;项目支出1785.4万元,占87.6%。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56万元,占5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6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3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68.73万元,占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0.73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占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1.25万元,占12.3%;其他支出80万元,占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支出20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6万元,占12.4%;项目支出1785.4万元,占8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9.87万元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963.99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0.7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4.82万元 ;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3万元 ;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16万元;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 86万元;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93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68.73万;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420.73;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6万元;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3.29万元;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251.25万元;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80万元。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0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19年同比上升90%;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0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费用,2020年接待共计0次0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

3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费

3

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3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0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6万元;项目支出1785.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商务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14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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