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水利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米林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落实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按规定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米林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米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米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米林县水利电力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2个,包括:米林县水利局机关、水利服务站、水利局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2020年度决算
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2020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51.02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561.08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089.94万元,上升14.4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706.2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41.1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465.09万元,上升34.54%。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5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1.02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70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7万元,占6.02%;项目支出5362.67万元,占93.98%。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0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3万元,占0.59%;卫生健康支出18.01万元,占0.31%;农林水支出5588.49万元,占97.94%;住房保障支出45.51万元,占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0.6万元,占0.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支出570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7万元,占6.02%;项目支出5362.67万元,占93.9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2.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2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项):18.01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46.43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329.54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259.32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7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44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55.8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786.03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6.66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490.7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22万;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9.29万;
1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20.6万。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0年公务接待0.12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加100%;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19年同比下降38.4%;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0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检查费用,2020年接待共计2次8人次。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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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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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3.79 |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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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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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79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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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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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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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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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70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7万元;项目支出5362.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机关有政府采购,为米林县防汛物资采购,金额为15.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水利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1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3.04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