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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审批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米林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4)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外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境内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9)管理、发布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0)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12)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汇通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统筹协调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1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米林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1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米林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18)组织拟订米林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1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0)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参与拟定米林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科普规划、政策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保密、评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1)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22)负责组织协调米林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3)组织指导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                                                                                                                                                                                                                                                                           

24)承办米林县委员会、米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农技推广站主要职责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牧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备灾种子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事宜;指导农垦事业,管理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产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牧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市人民政府和米林县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3、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能

拟订畜牧、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渔业资源、渔业水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承担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认定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提出动物卫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草原监理站主要职能

    拟订草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草地资源保护工作;指导草原监理、草原资源监测、草场承包、草畜平衡等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等工作;承担饲料的草原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4个,包括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农机推广站、兽防站、草原监理站。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农业农村局2020

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475.87万元,201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601.5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874.3万元,增加14.87% ;2020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27.93万元,2019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696.0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6831.86万元,上升102%。

二、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7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5.87万元。

三、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2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4万元,占4.93%;项目支出12861.49万元,占95.07%。

四、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度财政拨款支出1352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82.48万元,占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7万元,占0.48%;卫生健康支出33.42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1045.27万元,占7.73%;农林水支出11849.58万元,占87.5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0.81万元,1.9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9万元,0.05%住房保障支出85.01万元,占0.6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支出1352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4万元,占4.93%;项目支出12861.49万元,占95.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 0.41万

2.科学技术支出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182.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0.5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1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33.4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项):1045.26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483.66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91.3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支出(项):77.75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项)6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支出(项)293.67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5052.04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432.95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101.69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590.51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2.86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8.37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23.35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665.44

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60.81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6.99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33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5.68

五、2020“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0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0公务接待1.28万元,与2019同比下降17.4%2020公务用车运行12万元,与2019增长3.34%;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使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0保有车辆共10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上级及其他单位工作组接待费用,2020接待共计12108人次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财政局2020“三公”经费

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5.44

13.2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3.44

1.28

3.公务用车费

12

1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12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20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352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44万元;项目支出1286.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20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共两笔政府采购,以下为采购说明:

1、水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苗木采购:113.09万;

2、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设备采购:62.53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6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7.67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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