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
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本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主要机构包括党政办、人大办、纪委办、扶贫办(脱贫办)、综治办、财务室、草奖办、林权办、兽防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2020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3.22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3.1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0.08万元,上升0.0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30.0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57.3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27.33万元,下降15.6%。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3.22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2万元,占95.1%;项目支出59.82万元,占4.9%。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0.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89万元,占7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1万元,占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1万元,占4.81%;住房保障支出146.44万元,占11.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支出12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2万元,占95.1%;项目支出59.82万元,占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2.94万元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7.26万元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853.29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13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8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4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24.2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05.84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22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66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7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59.1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47万;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3.97万。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20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2019年同比同比无变化;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24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5.02%;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20年保有车辆共3辆,无车辆购置。
3.公务接待经费。2020年没有公务接待。
西藏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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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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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6.85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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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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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8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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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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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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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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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23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22万元;项目支出59.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机关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米林县羌纳乡人民政府实施预算绩效项目6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2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