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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位于米林县西北部,面积约300平方公里,全乡辖10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现阶段,扎绕乡职责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乡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带动村居基础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组织在农牧区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农牧民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发展力度,不断壮大党在农牧区基层的力量。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村务政务公开,扩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牧区和谐。加强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增强社会自治能力,促进农牧区和谐发展。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牧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牧区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收区资源,为农牧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为农牧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体系。

(二)部门机构设置

目前,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共有在册干部55名,设有7个办公室。各办公室职责如下:

1、党群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及党内统计等工作。

2、政务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政务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政务监督等工作。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财经、防汛抗旱救灾、动植物防疫、安全生产、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学技术、优生优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牧林水、商务、环境保护等工作。

4、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心:主要承担人民武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査调处、安置帮教、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等工作。

5、脱贫攻坚办公室:努力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扶贫工作措施。

6、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7、财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的制定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19.94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2.12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07.82万元,增长8.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4.1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75.54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8.56万元,增长15.19%。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94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4万元,占94.3%;项目支出77.16万元,占5.7%。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82.58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0.90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类)127.21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73.41万元,占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支出13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4万元,占94.3%;项目支出77.16万元,占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3.00万元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4.67万元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961.41万元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12.42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1.0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55.9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08.7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90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63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4.67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73.41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4.71万;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2.50万。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22.73万元,与2018年同比下降5%;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4.60万元,与2018同比增长100%;一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总支出为4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60万元,占52%;公务用车运行费22.73万元,占48%。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9年保有车辆共7辆,新购置车辆还在途中。

3.公务接待经费。本单位2019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2.30 47.33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3.70 0

3.公务用车费 48.60 47.3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 22.73

(2)公务用车购置 24.60 24.60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3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7.16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5辆,2019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在途中。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米林县扎绕乡人民政府实施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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