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米林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预算编制包括以下预算部门:

(一)米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二)米林县土地储备中心

(三)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米林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和村镇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并负责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市、县政府审批的县城、建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行政执法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矿产和测绘违法案件;负责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

(四)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组织耕地开发立项、核查和验收。

(五)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审核农用地转用、耕地补充、土地利用方案工作;负责审批临时用地、农宅用地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土地市场;建立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垄断全县土地一级市场;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编制和实施存量土地挖潜改造计划;依法管理全县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八)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九)编制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提供测绘保障;负责县内测绘单位资格初审和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负责全县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更新工作,管理和维护全县测绘标志。

(十)负责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的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制定《米林县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负责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监督管理各种地质勘查活动及成果。

(十一)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勘查和防治;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的监督管理及年审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并管理有关收费;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征缴有关税费;安排使用好其他专项资金。

(十三)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米林县国土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会务、保密、信访、提案、督查、信息、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财务审计办公室

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制定全局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负责编制和审核全局及事业单位预算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项目、标准、依据执行预算;负责全局的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监督审计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的收缴工作,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协助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三)政策法规办公室

负责对贯彻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测绘信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工作;指导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负责错案及执法过错追究。

(四)地籍管理办公室

组织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注册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负责土地分等定级和评估地价的认定、备案工作;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审查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市、县政府审批的县城总体规划和建制镇、集镇及村庄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五)耕地保护办公室

负责全县耕地保护责任制、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农用地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项目可研阶段、立项前的用地预审;负责拟订农用地转用、耕地补充、征用、供地方案和报批工作;拟订全县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计划,组织耕地开发的立项、检查和验收;组织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国家建设乡镇企业、乡镇公共设施及日常征(占)地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临时用地、农宅用地、砖瓦窑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六)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国有土地出让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经营性用地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项目用地管理;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土地一级市场项目用地统计工作;会同财务审计办公室催缴土地出让金、租金;负责国有土地一级市场项目用地的资料整理存档工作;会同县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对土地市场实施动态监测。

(七)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采矿权登记的核实工作,调处采矿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矿山企业年检工作;负责全县矿产督察员队伍的管理,依法组织矿山督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矿山企业的纳费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情况统计年报工作。

(八)地质地环办公室

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灾害调查和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收集全县地质找矿信息,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探矿权年度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矿泉水、地热资源的监督管理及年审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地热勘查评价;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探矿权年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管理。

(九)测绘管理办公室

编制和实施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测绘单位资质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和测绘成果汇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测绘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对辖区内县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审批工作;建立并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信息系统;负责辖区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测绘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地图的编制和出版。

四、人员编制

米林县国土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机关行政编制  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级职数1名。

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根据储备计划,对应纳入储备库的土地,依法实施收购、收回。

(三)对入库土地及时做好前期开发。

(四)承办已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

(五)具体承办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工作。

(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场需求,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建立政府土地储备库。

(七)落实土地储备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县政府要求和县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具体安排,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适时回收、收购,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八)制定规划,收回、收购、征用、委托交易储备土地工作程序,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九)在县财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下,管理运作好土地储备资金,发挥资金效益,缩短周转周期,规范资金运作,避免资金风险。

(十)组织对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做好土地交易前期储备土地的“熟化”工作和做好土地市场交易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和供应计划。

(十二)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及改变用途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建设用地。

(十三)负责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继承入股等的监督管理,办理地产交易登记、权属变更手续。

(十四)接受有关地产交易和经营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指导监督地产交易并查处土地使用权非法交易行为。

(十五)征收土地复垦费及城镇出租房屋土地使用费。

(十六)负责对土地进行定类、评价和土地价格的动态监测,地价指数的编制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

(十八)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十九)完成国土资源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负责建议土地收购、整治、储备机制,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供地计划和市场需求,适时收购、储备土地,并将经过开发的储备土地投放市场。

(二十一)协助国土、住建、发改部门开展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题规划的编制、报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及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相关调查统计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审核上报及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国土资源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土地储备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

(一)负责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工作。

(二)制定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登记流程

(三)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四)研究制定县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

(五)协助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

(六)负责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

(七)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

(八)负责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米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自然资源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2019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398.0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8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9967.17万元,下降9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75.05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0.8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244.18万元,下降88%。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0.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0.87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11万元,占94%;项目支出23.76万元,占6%。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25.66万元,占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5.17万元,占69%;住房保障支出43.07万元,占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万元,占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支出4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11万元,占94%;项目支出23.76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0.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项):1.6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5.66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5.1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39万;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5.68万;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3.76万。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0.38万元,与2018年同比下降28%;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18年2.68万元同比增长12%;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9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2019年接待共计4次32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65 3.3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65 0.38

3.公务用车费 3 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3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5.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国土资源局实施预算绩效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6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四)2019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万元,支出27.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
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