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卫健委机关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健委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米林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目录,制定米林县卫生应急、计划免疫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米林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综合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建立米林县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米林县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米林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发展动态,提出并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并组织落实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生育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米林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工作。
12、组织拟订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米林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米林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6、落实促进中医药、藏医院事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医药、藏医药的理论、医术、医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加快发展中医药、藏医药事业。
17、负责拟定米林县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米林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商情进行抢救,防止和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蔓延。
19、医管办负责按时足额划拨中央、自治区、地区各级医疗基金,安排部署农牧民参加医疗基金,组织筹集医疗基金,管理农牧区医疗基金,核发医疗证件。
20、医管办按规定及时足额报销医疗费用,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农牧区医疗管理和运行等情况。
21、医管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牧民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凭据或相关证件。
22、承担米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23、承办米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院部门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
2、加强农村疫病防控,防治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对农民健康、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造成严重损害。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4、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医院产生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康复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科、妇幼科、党建科。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94.11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32.53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838.42
万元,增长70.8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53.1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87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637.73万元,提高93.42%。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2.53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80万元,占支出的45.53%;项目支出1847.06万元,占支出的54.47%。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4.89万元,占4.57%;卫生健康支出(类)3067.43万元,占90.46%;住房保障支出(类)168.55万元,占4.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支出339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80万元,占支出的45.53%;项目支出1847.06万元,占支出的54.47%。(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43.97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4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5.8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48.2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0.3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24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048.37万;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15.75万;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51万;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8.92万;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0.29万;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88.87万;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95.17万;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1.41万;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7.15万。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0.49万元,与2018年同比下降63.58%;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8.42万元,与2018年同比下降5.54%;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9年保有车辆共4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2019年接待共计8次45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4.34 8.9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34 0.49
3.公务用车费 13 8.4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 8.42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39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847.0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运行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9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米林县卫健委机关及乡镇卫生院实施预算绩效项目11个,涉及当年预算拨款936.34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藏医院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