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在米林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米林县财政局局长孙臣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米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米林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因
1.在2019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新增上级转移支付可用财力3120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量1146万元, 均衡性财力转移增量1974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94万元;年终收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2848.56万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应安排相关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2.2019年预备费672万元安排情况说明。
(二)调节的政策依据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三)调整情况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7211.92万元,现调整为100829.04万元(附表1及附件1)。其中:
1.年初上级提前告知各类转移支付收入58633.92万元,现调整为85996.04万元。
2.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94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
3.县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8万元,现调整为12039万元。
4.年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800万元,无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因
根据年初预算短收4655万元,调减相应支出。
(二)调节的政策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九条规定,政府性基金做到以收定支。
(三)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确定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2万元,现调整为857万元(附表2),调减4655万元。其中:
1、调减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225万元,耕地开垦费7万元,年初预留调减23万元。
2、调减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
3、调减水利局农村水利建设2920万元。
4、调减卫计委乡镇卫生院建设400万元。
5、米林镇热嘎村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
根据收支预算调整情况,对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各项支出功能科目的预算。
上述调整方案是根据《预算法》和我县目前实际财力状况,提出收支平衡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米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