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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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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住建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的有关规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本县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自治区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制定本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指导监督有关设计、设施的招标投标活动;综合管理我县的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规划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房屋施工安全。

5.管理我县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6.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7.参与制定米林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

8.参与制定米林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配件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9.承担推进米林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米林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拟订我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1.负责我县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及制度,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负责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13.负责我县新建、改建、扩建等燃气管道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

14.负责我县人民防空工作,贯彻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人民防空报警体系,加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防护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保护措施。

米林县城管监察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地方城市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行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协调、督查和指挥职能;

3.研究制定本县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维护城市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

4.负责对户外广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管理和设置核准,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等的处置管理;

5.负责县城“六乱”(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挖乱堆、乱写乱贴)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监管和执法工作,行使县容县貌、环境卫生等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6.维护县城道路、路灯、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米林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

1.负责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组织或参与对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抽查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

4.负责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负责定期对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5.负责我县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6.指导规范我县建筑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指导和监督我县有形建筑市场;负责我县工程施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检验。

(二)机构设置

米林县住建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米林县城管监察大队、米林县质量监督检查站。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机关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2018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51.47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13.46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361.99万元,增长7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56.47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42.78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486.31万元,增长19%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1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3.46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4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8万元,9%;项目支出2871.9万元,占91%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5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2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970万元,占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9.88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905.84万元,占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支出314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8万元,9%;项目支出2871.9万元,占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1.95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8.58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0.3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1万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5.12万元;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8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56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共租赁住房支出(项):400万元;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199.88万;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廉租住房(项):95万;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725.89万;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7.04万;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89万;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万;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52.03万;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0.61万元,与2017年同比下降100%原因为:2017年无接待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17年同比上涨25%,原因为:车辆老化导致;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8年保有车辆共2辆,购置车辆1辆(援藏赠送)。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大检查及工程项目审计检查、安全成产大检查费用,2018年接待共计877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64

3.6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64

0.61

3.公务用车费

3

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3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14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71.9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住建局机关有政府采购,采购室外变电箱800KVA一台,采购160Kw上柴动力柴油机一台。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住建局机关实施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12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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