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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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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统计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县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监督检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和综合协调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地情地力和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依据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统计标准,贯彻落实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地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审核、监控和评估。

9、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县统计业务的宏观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10、搜集、整理、汇总、住户调查统计资料,并对居民生活水平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上级和地方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意见。

11、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资料,定期编印县《统计年鉴》及各项普查、调查资料。

12、执行统计的行政处罚,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统计检查、篡改、毁弃统计资料的处罚;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统计调查对象迟报送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对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局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

13、执行统计的行政检查,调查统计违法行为和核查统计数据。

14、执行统计的行政奖励,对在统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15、执行统计的其他类事项,统计执法监督;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米县委〔201742号文件精神,米林县统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编制3名,由于米林县设置督查两办,从统计局调剂了一名编制,统计局现有行政编制2名。根据米县机编〔20184号文件精神,单设米林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机关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2018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6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57.65万元,增长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65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51.65万元,增长100%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5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65万元,93%;项目支出4万元,占7%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1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支出5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65万元,93%;项目支出4万元,占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5.71万元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4万元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4.54万元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05万元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6万元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7万;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52万。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0.24万元,与2017年同比下降73%原因为:正常“三公”经费压减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与2017年同比下降2%原因为:正常“三公”经费压减;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

2.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财政审计大检查费用,2018年接待共计330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24

3.2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24

0.24

3.公务用车费

3

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3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统计局机关政府采购共计7790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统计局机关实施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12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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