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组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组织部机关、公务员局、老干部局、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以及管理的临时机构县强基办。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三)承担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全县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部分乡(科)级班子、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
(八)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县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乡(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公务员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落实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三)拟订全县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四)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县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县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县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十二)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结合米林实际,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县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三)统筹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二十四)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的管理、录入、上报;做好离退休干部区外安置、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十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七)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等活动。
(二十八)加强县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导和指导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三十)负责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一)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编办。
(三十二)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组织部管理机构3个,包括:
1.组织部管理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远程教育办公室)。
2.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电子政务中心。
3.老干部局下设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组织部2018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7.9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84.72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4386.74万元,增长399.5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97.9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35.03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2237.05万元,增长203.74%。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4.72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3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6万元,占12.06%;项目支出2932.87万元,占87.9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3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39.4万元,占5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3.02万元,占4.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类)20.91万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类)40.76万元,占1.22%;农林水支出(类)1280.94万元,占38.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支出333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6万元,占12.06%;项目支出2932.87万元,占87.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334.7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综合管理(项):82.74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3.5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0.17万元;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9.17万元;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9.0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12.6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8.53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05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9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5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91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099.81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81.1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04万。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72万。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米林县组织部“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1万元,与2017年同比下降8.25%,原因为:正常“三公”经费压减;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4.99万元,与2017年同比下降29.61%,原因为:正常“三公”经费压减;一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8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财政审计大检查费用,2018年接待共计18次186人次。
米林县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2.公务接待费 |
1.62 |
1 |
|
3.公务用车经费 |
6 |
4.99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4.99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
|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3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6万元,项目支出2932.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组织部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米林县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组织部实施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二)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决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三)举借债务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