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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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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卧龙镇行政单位和卧龙镇事业机构两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行政单位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卧龙镇内设机构数为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

党群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村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经济发展和民政的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本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按照统筹城镇经济发展和推进城镇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搞好相关报表工作,完成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5)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6)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镇防灾减灾工作;(7)负责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8)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9)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0)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11)承办本镇党委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1)主持我镇社会管理综治办公室全面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3)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村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5)我镇辖区发生重大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6)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新方式;(7)负责敏感时期内和相关活动的维稳工作;(8)负责各村巡逻工作管理;(9)深入开展研究调查,了解和掌握辖区维稳综治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0)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开展本辖区的平安建设活动;(11)整合综治维稳资源,抓好巡防队伍建设,做好本镇社会治安防范控制,重点人员管理服务、重点治安部位整治等工作;(12)组织排查、处理、整治、消除本辖区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做好防范和处置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工作;(13)开展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及时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的要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14)做好法律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工作。

财政所主要承担(1)负责编制执行镇财政预、决算,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2)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镇、村债权债务;(3)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镇政府采购工作;(4)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收付、往来、结算等会计等事务;(5)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6)负责财政奖补政策“一事一议”等工作;(7)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卧龙镇设置事业机构数为4个,具体为: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一是公共卫生服务包括:(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 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牧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重大疾病;(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辖区35岁及以上中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管理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建档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建档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对辖区内的结核病确诊患者进行建档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2)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藏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置;(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三是承担公共卫生管理,主要包括:(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四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村医培训等工作。

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3)配合农业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4)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5)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6)加强乡镇农牧技术推广、农机、种子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兽防、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林业服务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利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1)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和乡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体育等工作;(2)负责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3)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4)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5)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6)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搞好中央、市、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1)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承担机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务用车使用等的使用,负责机关值班室、活动室、会议室卫生等办公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和服务工作;(3)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4)承办本乡后勤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工作;(5)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6)负责镇机关房产的管理及维修、干部职工住宅楼的管理及服务工作;(7)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所辖乡镇统一设置内设机构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或财务室。

林芝市乡镇均设置事业机构4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1.9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安排的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18万元;国防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

2018年,财政安排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4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2万元);项目支出125.53万元。

2018年,财政安排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了368.04万元,同比增长39.83%。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根据2018年实行集中支付系统后,所有资金都按预算标准划分给各个单位,使2018年度预算较2017年明显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了368.04万元,同比增长39.8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18万元,占总预算72.69%;国防支出0.2万元,占总预算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65万元,占总预算1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占总预算4.9%;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占总预算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3.00万元,占总预算的0.23%。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5.00万元,占总预算的0.39%。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00.74万元,占总预算的69.72%。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7.44万元,占总预算的0.58%。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10.00万元,占总预算的0.77%。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5.00万元占总预算0.39%。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万元,占总预算的0.15%。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6.00 万元,占总预算的0.46%。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0.20 万元,占总预算的0.02%。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76 万元,占总预算的5.88%。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27.74 万元,占总预算的9.89%。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6 万元,占总预算的0.09%。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28 万元,占总预算的0.1%。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47万元,占总预算的0.35%。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3.3 万元,占总预算的4.9%。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63万元,占总预算的6.0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7.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2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9万元,比2017年减少4.25元,同比减少12.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万元,比2017年减少2.6万元,同比减少9.77%;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7年减少1.65万元,同比减少24.81%,2018年预计接待85批次,接待680人次。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米林县米林县卧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安排的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18万元;国防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

2018年,财政安排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4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2万元);项目支出125.53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财政安排的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18万元;国防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财政安排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经费12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3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4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62万元);项目支出125.53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0.7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22.42万元,增长15.7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卧龙镇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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