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计生、藏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规划等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等目录,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和风险评估计划等。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的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等。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地方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10)制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组织拟定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2)组织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
(13)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5)指导制定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藏医药理论,加快发展藏医药事业。
(16)负责拟定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7)承担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自治区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委机关内设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办公室)、规划信息处、财务审计处、卫生应急办公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处(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科技教育与宣传处、干部保健局、藏医药管理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系统工会)。此外,机关管理的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共6家(编制合计61名),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编制17名)、西藏自治区生育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副县级,参公单位,编制10名)、西藏自治区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正县级,编制6名)、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正县级,编制8名)、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副县级,编制5名)、西藏自治区妇儿医院筹备组(正县级,编制15名)。
2.委属独立法人的二级预算单位共8家,具体为西藏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内设科室47个,其中职能科室13个、临床科室34个;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内设科室36个,其中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26个;西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内设科室31个,其中职能科室12个、临床科室19个;西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设科室19个,其中职能科室10个、临床科室9个;西藏自治区疾控中心,内设科室18个;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内设科室6个;西藏自治区人口和优生优育宣教中心,内设科室5个。中心事业编制46,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538.08万元,较2017年(2862.83万元)下降11.34%。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538.08万元,较2017年(2862.83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预决算数字合并,而2018年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预算单独分开。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38.08万元,较2017年(2862.83万元)下降11.3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38.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46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33.71%;商品服务支出12.27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0.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7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0.25%;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 1663.98万元,占全部财政拨款6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107.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2.6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2.2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3.75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2.86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项):852.24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3.68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69.46 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5万元。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651.78万元。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71.3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166.68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项):52.3万元。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助机构支出(项):7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万元。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12.2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11.98万元,福利费 0.29万元,公务通讯补贴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万元,食堂补助0万元,食堂等运转补助经费0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度预算执行数为0。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全年预算总收入2538.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38.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2538.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万元,项目支出1663.98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全年预算总收入2538.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38.08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全年预算总支出2538.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5.46万元,占总支出33.71%;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万元,占总支出0.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7万元,占总支出0.25%;项目支出1663.98万元,占总支出65.5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12.2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 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11.98万元,福利费 0.29万元、公务通讯补贴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 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万元、食堂补助0万元、食堂等运转补助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值860.20万元,占总资产的53.2%。其中:房屋建筑物总面积 6940平方米,价值1735万元;车辆4辆,价值13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价值22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价值1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5万元。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米林县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与资金安排使用挂钩;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尽快发挥使用效益;三是针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包虫病防治等中心工作,倾斜安排财政资金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但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方面还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帮助我们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公立医院:反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及中西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独立门诊、民族医院的支出以及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五、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