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群办、政务办、综治办、乡纪委、财务室、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人大办。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围绕米林县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人民满意的政府。
2、承担本乡农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
3、全面开展政府工作,搞好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负责农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
4、做好武装、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工信等工作。
5、做好政法、司法、安监、消防、工商等工作,维护全乡的安全与稳定。
6、做好政务、民宗、统战、民政、扶贫、住建、安居、发改、妇联、科技等为民办实事的工作。
7、做好旅游、环保、国土、商务、电力、气象等工作。
8、做好文件归档、新农牧、就业、全名参保等工作,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
9、负责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际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督查。
10、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二)部门机构设置
里龙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如下:
1、党群办
2、政务办
3、综治办
4、乡纪委
5、财务室
6、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7、经发办
8、人大办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897.2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0.82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9996.43万元,下降92%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897.2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00.82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9996.43万元,下降92%,下降的主发原因是从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分出。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0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8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0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07万元,占94%;项目支出52.75万元,占6%。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35.61万元,占92.76%;国防支出(类)0.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24万元,占2.57%;节能环保支出(类)7.36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类)34.4万元,占3.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支出90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07万元,占94%;项目支出52.75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0.95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11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07.97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5万元;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58万元;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5.00万元;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万元;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万元;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0万元;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00万元;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0.20 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17.55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5.69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4.4万元;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7.36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6年公务接待32.51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4.94万元,与2016年同比下降85%;公务用车运行169.2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26.02万元,与2016年同比下降8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同比下降0%; 一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7年保有车辆共2辆,无车辆购置。
2.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检查接待费用; 2016年接待共计62次618人次。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5.04 4.94
3.公务用车经费 26.03 26.0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03 26.02
(2)公务用车购置
六、2017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90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52.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里龙乡政府共有车辆 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西藏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