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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收支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扶贫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西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林芝市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承担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责任,协调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承担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信贷资金、国内外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筛选、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承担米林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汇总、效益评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工作等责任。

4.协调中直、区直和县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5.负责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宣传工作。

6.负责米林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

7.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2017年度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6.73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9005.43万元,增长-87.84%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6.73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9005.43万元,增长-87.84%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73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7万元,占8.97%;项目支出1134.96万元,占  91.03%。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5万元,占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91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类)1242.41万元,占99.66%;住房保障支出(类)2.66万元,占0.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支出12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7万元,占8.97%;项目支出1134.96万元,占91.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0.6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91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3.76 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111.2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107.4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66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西藏林芝市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三公”经费总数未超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0万元,与2015年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1.8万元,与2016年同比增长1.1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同比下降0%;一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部为单位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维修、油料、购买车辆保险等支出。由于汽油燃料价格持续上涨,且使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较大。2017年保有车辆共1辆,无车辆购置。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29 1.8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48 0  

3.公务用车经费 1.81 1.8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1 1.80  

      (2)公务用车购置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2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34.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农发项目派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采购办采购物资包括青稞(藏青2000)种子14400斤、小麦(山冬7号)种子31018斤、年河15(油菜)1440斤、尿素50.5吨、二胺35吨,共计446297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填写)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机关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人、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林农开发〔2017〕7号《林芝市农开办关于林芝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30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6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89万元,群众投劳折资50万元。项目的实施带动项目区349户1240人受益,改善灌溉面积0.36万亩,实现年增产粮食25万斤,扩大良种种植面积0.5万亩;新增种植业总产值431.5万元,增加农田防护林网面积0.5万亩,群众年增收总额达169.23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等待县级自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管理及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民政事务管理、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购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却。

十一、“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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