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计划完成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工作、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设定指导等部门预算绩效。对上一年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结果整改情况的落实核查。且工作成果质量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
二、按计划完成2022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区工伤保险基金、全区失业保险基金、全区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工作,需对区本级、七地市及约21个县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自评和现场核查情况出具绩效考核报告。对上一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结果整改情况的落实核查。根据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监测出具的自评报告进行绩效评价。按计划对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工作成果质量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
三、按计划开展2023年度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培训工作。部门预算资金绩效培训需在拉萨市举行,培训规模约30-40人;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培训工作需在七地市所在地分别举行,每个地市培训规模约20-3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