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经营主体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说,市场监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在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竞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帮扶措施、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和营收水平实现“双提升”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市场监管部门持续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取得积极效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指出,具体来看,一是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与个体工商户代表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情况、问题和建议;健全问题转办督办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二是开展服务月活动,会同13个部门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在2023年7月开展的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期间,共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2.92万场、走访个体工商户429.63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7.46万件。三是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在12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机制和培育措施。
当前,全国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和营收水平实现“双提升”。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作为产业链和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守住了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气,维持了亿万家庭的生计,显示出我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任端平说。
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改革创新是激发活力的动力源泉,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其中,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开展,对经营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96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76万户。依法解除这些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了经营主体活力,营造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蒲淳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地方建设完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实现全国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修复机制——山东、江西、云南、西藏建立了“两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安徽探索实施“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种信用修复模式,以承诺助力信用修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供“注册登记”“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
做好假期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
春节临近,作为消费的传统旺季,节假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质量备受关注。对此,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围绕节日消费热点,建立食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药品四大类监管清单。
蒲淳表示,要加强价格波动监测,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米面油菜肉蛋奶、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交通物流等,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监测及跟踪分析研判。要强化价格监管执法,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密切关注前期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估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潜在风险,提高市场巡查频次,切实加大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
数据显示,截至1月16日,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数48.11万人次,检查单位32.21万家。其中,价格领域立案数量252件,已处罚案件数量80件,罚没退金额达53.36万元。产品质量领域立案数量1108件,已处罚案件数量279件,罚没金额262.47万元。食品安全领域立案数量2681件,已处罚案件数量2197件,罚没金额1074.51万元。(记者鲁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