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一、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藏委厅〔2019〕103号)、《中共林芝市委办公室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2019〕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五个全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米林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 任: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副主任:黄 南 荫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宋 振 兴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周 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旦知尖措 县政府副县长、三级调研员
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乔 直 达 县政府副县长
西热江才 县政府副县长
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泽旺仁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支 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
四朗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 永 生 县林草局局长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冯 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格 桑 县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卫 建 勇 县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局局长
罗 江 美 县统计局局长
曾 加 丽 县民政局局长
杨 俊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东 登 县扶贫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阿努次仁 县总工会主席、四级调研员
陈 光 利 团县委书记
卓 玛 县妇联主席
杨 圣 森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局长
丁 冉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 林 涛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刘 星 剑 县边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江 华 县森林消防中队中队长
蒋 佳 成 武警米林县中队队长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次仁多吉 县自来水公司厂长
蒋 秉 常 市交通运输局米林公路养护管理段书记
谢 国 治 民航林芝航站站长、党委副书记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要职责:县安委会主任负责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各副主任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服务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周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清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县安委会日常事务。
工作要求:
1.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具体要求,狠抓制度落实,让制度的全面落实真正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保障和助推器。
2.注重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在抓好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抓好工作延伸。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充分用好驻村驻寺、“双联户”组织这一平台,细化落实村级安全生产责任,在有力推进《米林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要求向乡村延伸上见成效出成绩,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全面落实。
二、成立米林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2019年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力以赴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米林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组 长: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常务副组长:黄 南 荫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周 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旦知尖措 县政府副县长、三级调研员
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鹏 程 县委办公室主任
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支 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李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卫 建 勇 县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局局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四朗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财 历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陈 永 生 县林草局局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局长
曾 加 丽 县民政局局长
格 桑 县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冯 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董 明 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 江 美 县统计局局长
杨 国 胜 县医保局局长
杨 圣 森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扎 庚 县税务局局长
丁 冉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次仁多吉 县自来水公司厂长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巴桑次仁 县电信局局长
次仁东登 县邮政局局长
罗布占堆 县移动公司经理
梅 琳 县联通公司经理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卫建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阳、次仁旺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发文,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接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干部为联络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林芝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县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指导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等。
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2.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和有关事项协调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3.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工作落实力度,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着力解决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痛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坚持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服务并重,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实施清单填报、办事指南编制、信息系统对接以及事项进驻等各项具体工作,积极做好线上线下整合、数据信息交换共享。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5.加强沟通衔接。各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互动交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建立有利于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转的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办理事项报告制度和联办事项会商制度,对于一些并联审批事项和联合办理事项,各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加强联系,确保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高效快捷运转。
6.加大督查考核。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由县委、县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成立米林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成立米林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原米林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 黄 南 荫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旦增晋美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四朗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格 桑 县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冯 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曾 加 丽 县民政局局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局长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陈 永 生 县林草局局长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向县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罗仁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调整充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开展米林县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如下:
组 长:乔 直 达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周 兴 军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乔 顿 珠 南伊乡小学校长
顿 旦 派镇小学校长
四朗罗布 多卡小学校长
加央旦增 县疾控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监测学校名单并报上一级疾控部门备案;负责实施常规监测和基础数据收集,并对监测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和查验,综合分析后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上报监测结果,规范管理监测资料;负责实施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形成监测报告,上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行政部门。
各监测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派专人负责营养监测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开展好《学校基本情况表》《供餐单位供餐表》《学生出勤表》《学生身高和体重记录表》的数据收集、填报、上报、存档等工作,以便备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确实履行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措施,齐心协力抓好学校学生营养监测工作。
五、成立米林县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藏政办函〔2019〕80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米林县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周 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许 登 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才 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乔 直 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刘 鹏 程 县委办公室主任
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泽旺仁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杨 国 胜 县医保局局长
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 兴 军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旺 堆 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旦 增 县藏医院院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员会,由白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六、调整成立米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冬季—2020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命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政府同意,决定将米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米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对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副指挥长:李 桥 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尼 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周 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才 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乔 直 达 县政府副县长
陈 永 生 县林草局局长
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江 华 县森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刘 鹏 程 县委办公室主任
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井 莉 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局长
丁 冉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格 桑 县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刘 国 慧 县外事办主任
四朗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杨 圣 森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冯 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 尼 玛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张 林 涛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刘 星 剑 县边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巴桑次仁 县电信局局长
杨 玉 龙 县电力公司经理
顾 金 荣 大峡谷旅游景区经理
张 平 南伊沟旅游景区负责人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要职责: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宣教组、扑救组、保障组、办案组五个临时职能机构。各临时职能机构的业务工作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综合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由陈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乔尼玛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森林草原防火日常事务。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火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上传下达森林草原防火各项信息,负责平时和战时各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年终考核,对林火现场过火面积、损失情况进行测算评估,确保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宣教组负责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部门有:宣传部、林草局、教育局、文旅局、电信局,由宣传部牵头。
扑救组负责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工作部门有:政府办、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卫生健康委、森警中队、消防大队,由政府办牵头,应急管理局协助。
保障组负责防、扑火经费物资森防器材供给、扑火现场的安全保障、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医疗保障、通讯联络保障等。工作部门有:应急管理局、林草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服务中心、电信局,由应急管理局牵头。
办案组负责林火案件的侦破查处和平时的森林防火工作巡逻检查。工作部门有: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森林公安局,由公安局牵头。
七、调整充实米林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质量振兴战略和推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藏质标办函〔2019〕12号)精神,推动米林县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促进社会经济蓬勃发展和长治久安,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米林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成 员: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李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何 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四朗次仁 县住建局局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分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冯 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扎 庚 县税务局局长
强 桑 县农业银行米林中心支行行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要职责: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何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质量兴县日常工作。建立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通报质量兴县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调整充实农电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农电“代管”全面实现“直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藏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农电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农电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具体职责如下:
组 长:才旺尼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周 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成 员: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旦增晋美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 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米林县农电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蒙少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日常具体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资产移交、人事安置、安全生产及营销服务、维护稳定四个专项组,负责农电直管工作落实期间各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一)资产移交组
组 长: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柏 晓 林 县水利局局长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 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边 彩 虹 县财政局副局长
晓 李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杨 东 琼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罗 央 县供电公司综合部副主任
主要职责:一是县财政局负责衔接自治区财政厅落实农电经营亏损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负责落实农电“代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费用;按照国有企业产权划转相关规定,指导农电资产划转工作。二是县水利局、发改委负责梳理已建农村小水电、光伏电站及配套项目、以及“十二五”期间无电地区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已办理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批复移交相关资产。三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县电网企业土地、房屋等各种权证在划转前按规定及时进行协助办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的直管框架协议,在县城规划内为县电网企业解决发展用地。四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电网企业涉及营业执照注册变更事宜。
(二)人事安置组
组 长: 罗 仁 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 何 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 晓 李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杨 东 琼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主要职责:一是按照“人随资产走、尊重个人意愿”原则,负责协助现有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当安置。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负责协助现有人员“五险一金”按有关约定和规定缴纳。三是负责人事档案(含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等材料不齐全的配合补齐。
(三)安全生产及营销服务组
组 长: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李 清 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 晓 李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杨 东 琼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格桑次仁 县供电公司运检部主任
旺 久 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农电直管相关工作要求,协助落实直管期间的相关安全生产及营销服务接管工作。二是负责落实电网设备运行维护各项措施要求,确保所属设备、线路安全可靠运行。三是负责做好客户基础数据及农电电费清理准备,加强供电营业窗口及故障抢修管理工作,及时响应用户诉求,防止服务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顺利实现直管。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旦增晋美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杨 玉 龙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晓 李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杨 东 琼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格桑次仁 县供电公司运检部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农电直管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动员,做好农电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工作,使干部员工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确保改革前后干部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稳定、保证直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如遇人员调整,由继任者主动做好工作衔接,履行相关责任,不再另行发文。
九、调整充实米林县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有效防止我县群众外出参与传销,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全力维护米林县和谐稳定大好局面,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充实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领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李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曾 佳 丽 县民政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扎 庚 县税务局局长
强 桑 县农业银行米林中心支行行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何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调整充实米林县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米林县商标战略工作,强化企事业生产经营者商标意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市场活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突出米林县地方特色,发展地方名牌商标,引导企业注册商标、争创地方名牌商标,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充实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付 江 南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李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曾 佳 丽 县民政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扎 庚 县税务局局长
强 桑 县农业银行米林中心支行行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商标战略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何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力度,杜绝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全力维护米林县和谐稳定大好局面。根据工作需要米林县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剑 钊 县政府副县长、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张 海 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何 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付 江 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边巴罗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 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翠 丽 县文旅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蒋 标 县商务局局长
蒙 少 杰 县发改委主任
旦增晋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臣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索朗平措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扎 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 平 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分局局长
罗 仁 智 县人社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冯 椿 县交运局局长
白 菊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人选
格 桑 县司法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白玛加措 县教育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扎 庚 县税务局局长
强 桑 县农业银行米林中心支行行长
甘 丽 华 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四级调研员
王 永 明 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次仁罗布 卧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久美次仁 羌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达娃多吉 南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平措旺青 丹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达娃罗布 扎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扎西次仁 里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何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