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米林市南伊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市南伊珞巴民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米林市南伊珞巴民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米林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米林市南伊珞巴民族乡联系(地址:米林市林邛路与南伊路交叉口北80米,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72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711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区林芝市、米林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标准、强化培训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发布,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始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乡无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南伊乡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林芝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从文字表述、政策方针等层面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实际,及时动态调整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完善现有的居民投诉渠道,优化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端口,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监督保障情况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