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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米林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米林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米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米林福州东路1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2199)。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局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其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通过“法治米林”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等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依照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栏等便民渠道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有些工作开展后不能及时发布信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缺乏创新意识。

针对以上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是着重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条例》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拓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联系,与群众切身需求相联系,切实满足便民服务需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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