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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米林市福州路1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904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版块公开米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情况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依法公开工作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局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指定专人具体落实,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主动依法公开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保证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其他平台也没有运营账号,主要借助以米林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为载体,通过人民政府平台的政务公开详情,让群众了解和熟知我市开展的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和查阅便利性还有差距;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继续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及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乡村振兴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三是及时更新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公开目录与信息公开有效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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