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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市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米林市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市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米林市医保局联系(地址:米林市福州东路1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905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米林市医保局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医疗保障领域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目前我局通过网信米林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0条,公告0条。通过米林融媒发布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严守工作规范,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是严格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和责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事前审查原则、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原则,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线上主要依托上级部门微信公众号和网信米林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强化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全力做好内容保障,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在公众号发声,发布重要政策信息,信息共计0条;线下做好实体公告栏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力量缺乏。现有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既无专业基础,同时又身兼其他多项办公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信息解读侧重于文本解读和图片阶段,政策解读单调枯燥、解读形式单一,对公众吸引度不大,信息公开效果不够理想。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评议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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