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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米林县滨江东路,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26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度,我分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分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分局无任何信息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也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2023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中心,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以便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政府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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