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联系(地址:福州东路8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9158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委、政府的领导下,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坚始终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突出政策宣传和社会关切,努力提升信息发布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网信米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机构职能、采购信息、公示公告等内容,并及时推送行政审批服务相关信息,不断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线下充分利用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形式,主动公开大厅动态、便民信息等内容,并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印制成《办事指南》手册,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所办业务情况。通过在办事窗口安装评价器,完善群众办事评价功能,在大厅出入口设置群众意见薄、投诉箱,让办事群众人人都是窗口单位的“监督员”,让政务服务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兼职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路径,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米林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米林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信米林”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正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是信息公开效率仍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动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