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安排下拨2019-2020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2.44亿元,用于支持帮助各地灾区统筹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应急管理部会同财政部三季度即对2019-2020年度冬春期间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印发通知作出安排部署,在各地开展需救助情况排查摸底、会商评估上报基础上,对全国冬春救助总需求开展综合评估核定,及时会商财政部测算提出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安排意见。12月10日,应急管理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投入、严格程序标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春节前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让灾区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