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米林县食药监局打击销售过期食品行为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近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经营者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执法人员当场将过期食品予以依法扣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违法行为,县食药局予以立案处理,此案件为县食药局今年处理的第二起过期食品案件。

由于查扣过期食品为冷冻食品不易保存,根据规定于4月16日上午予以先行处理,并出具《先行处理通知书》。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名,查扣并销毁过期食品(冷冻食品)13种,共计52.17斤,价值424.87元人民币。县食药局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经营户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县食药局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理一起,切实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有力地震慑了违法食品经营。下一步县食药局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