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0月28日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7—9月)和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7.3%,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1—9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1%,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图1 1—9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第三季度,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5%,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其中,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长江流域水质为优;浙闽片河流、黄河流域和珠江流域水质良好;辽河、海河、淮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1—9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2%,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淮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2 1—9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第三季度,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2.2%,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8%,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18个,占8.8%;轻度富营养的50个,占24.5%;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湖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中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白洋淀为轻度污染(主要受洪灾影响)、中营养,定类指标为溶解氧。
1—9月,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3%,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7个,占3.4%;轻度富营养的50个,占24.4%;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表1 1—9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图3 1—9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市、桂林市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五家渠市、商丘市和通辽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
石河子市、白城市和忻州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杭州市、台州市和盐城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4。
附表1
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2
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带#为6、7月潍坊市白浪河柳疃桥断面出现严重人为干扰,对该断面当月所有指标进行了最差值替代处理。
附表3
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好,正值表示同比变差。
附表4
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