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关于比选“米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采购代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关于比选“米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采购代理的公告

为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米林市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采购代理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米林市。

2.项目总投资:90万元。

3.报价方式:以中标价格的xx%进行报价。

4.采购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5.项目内容:米林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10个村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

二、服务内容

代理米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采购工作。

三、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类似业绩,近三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采购代理业绩(可以用表格形式罗列);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查询截图。

5.公司采购专职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资质证书、劳动合同。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1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由主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银行回单”)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8.报价,报价为全费用报价;

9.在林芝市或米林市财政局采购代理名录登记证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新成立的企业单位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材料)或者提供企业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12.企业是中小企业的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此次报名不接受联合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14.报名企业单位须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资料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注:以上材料准备一份并密封盖章(鲜章),在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报送至报名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五、比选标准

项目(招标代理)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评分表

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比选时间:

参评机构名称

企业基本资质(20分)

项目经验技术方案与业绩团队能力(30分)

技术方案与团队能力(15分)

报价合理性(20分)

服务保障(15分)

总分

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6分)

专业资质认证(8分)

信用记录(6分)

类似项目案例(30分)

在政府采购网备案(10分)

团队配置(5分)

报价合理在预算内(20分)

响应速度及配合程度(15分)

1.报名时间:2026318日至202632518:30

2.报名地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3.咨询电话:0894-5452663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网站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藏公网安备 54262302000002号   工信部备案:藏ICP备11000170号-8  网站标识码:5426230001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