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人民政府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关于比选米林市创建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材料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全域梯次推进工作方案(2024—2030年)》(藏生态文明办〔2024〕11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现组织开展米林市“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米林市创建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材料编制
采购需求: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等内容。
标项名称:米林市创建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材料编制
最高限价:48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编制米林市“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材料,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等内容。
采购方式:对收到资料综合考虑单位资质、工作经验、信用、报价等情况,按照评分细则(附件1)择优确定最终成交单位。服务单位报名提交资料时,如果未按要求提交资料,以作废处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跟踪评估或申报材料编制相关业绩;
3、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绝其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8、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四、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对于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五、 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报送或邮寄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3月30日18:30;采用寄件方式报价的需在截止日期前电话登记,最终以寄出时间作为报价时间;
3、报价地点或邮寄地址: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办公室(米林市政府党政东楼三楼)。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米林市分局
地址:米林市政府党政东楼三楼
联系方式:0894-5452663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唐见 18507101706
附件1:
一、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评分细则进行报价、商务、技术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 评标细则
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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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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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部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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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报价人资质 |
8分 |
(1)报价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得5分;乙级资质证书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报价人具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资质的得1.5分;具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资质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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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 |
16分 |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跟踪评估或申报材料编制等类似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满分16分。 注:需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若合同不能体现类似项目要求的,还需补充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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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26分 |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具有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和业绩的,每1项得2分,满分8分(需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报价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运行团队,组织机构及运行团队主要人员中每具有1个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得2分,中级职称人员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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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荣誉 |
5分 |
投标单位近五年(2021~2025年)获得过省级或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链接)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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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部分 |
项目背景理解 |
10分 |
报价人对本项目开展背景情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开展必要性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分别进行解读: 1)对项目背景、需求及政策等理解透彻完善,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有全面、合理的分析和理解得10分; 2)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必要性等有一定理解和分析,但存在缺陷得5分; 3)对项目背景、需求及必要性等提供了相关理解描述,但不适用得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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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
16分 |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技术实施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思路,2.技术路线3.工作内容,4.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符合详细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且符合现有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得16分; 2)实施方案内容结合现实情况,基本合理、具备一定的指导性,得10分; 3)实施方案内容有缺陷、不完善,得5分; 4)实施方案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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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 |
9分 |
报价人针对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提供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成果质量保障措施,2.进度控制保障措施,3.组织管理。 1)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合理可行,得9分; 2)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得3分; 4)未提供项目成果质量和进度控制保障措施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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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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