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米自然资闲认〔2025〕1号
西藏仁和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0000402,该宗地位于米林市米林镇帮仲村(306省道物流园旁),面积为19133.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合同约定该宗用地建设项目应在2020年4月1日之前动工,2022年4月1日完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米自然资闲调〔2025〕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建设方融资困难、集团对该地块产业定位尚不明确。属你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杨小明,联系方式:545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