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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米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米林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米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监督效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米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凡以米林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米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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